“评建提升年”主题活动奖惩办法
为了圆满完成“评建提升年”主题活动各项工作任务,确保主题活动按既定目标顺利实现,特制定本奖惩办法。
一、奖惩原则
按照“奖优罚劣、效率优先”的原则,围绕“以评促建、重在建设”,依据《永利yl23411评建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》以及各工作小组工作职责,严格实行“评建提升年”主题活动工作问责制,坚持奖优罚劣。
二、奖励办法及条件
(一)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,按一定的比例评出先进集体
1.思想重视,认识到位。认真学习和领会《永利yl23411评建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》和校长李纪轩《再接再厉 整体推进 扎实开展“评建提升年”活动》的重要讲话。
2.团队协同能力强。各工作组负责人组织有序、措施得力、任务明确、责任到人。按期、保质、保量完成整改工作各项任务。
3.执行与协调能力强。顾全大局,主动协作,积极配合,无私奉献。在整改工作中能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。
4.示范效果强。所负责的任务内容在学校组织的检查和专家组评估中受到好评。
(二)对具备下列条件者,评出先进个人
1.服从安排,积极主动,勇挑重担,乐于奉献,尽职尽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,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。
2.出色完成个人所承担的工作任务。
3.在学校组织的检查和专家评估中受到好评。
三、奖励措施
(一)先进集体
学校颁发“评建提升年主题活动先进集体”荣誉证书和奖金。
(二)先进个人
学校颁发“评建提升年主题活动先进个人”荣誉证书和奖金。
四、处罚措施及条件
在主题活动期间,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保证工作质量。根据整改需要,随时提供相应资料,随时接受整改任务,不得推诿、拖延。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1.不服从工作安排,对工作推诿、态度消极、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,给与通报批评。
2.未完成主题活动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,年度考核为不合格,取消各类优秀评选资格。
3.督查组督查中发现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,给予行政处分,调离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。
五、奖励和处罚程序
各院部、职能部门提出推荐或建议名单并附书面材料,报“评建提升年”活动领导组研究、确定。
如认为奖惩不当,可以向“评建提升年”主题活动领导组提出申诉意见。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(文/贾延明 审核/张文彩)